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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全县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通报
  • 发布时间:2017-10-09 11:38:04 作者: 信息来源:
  • 明 传 电 报 领导 等 签批 石磊刚 急 青机号 流水号 收方号 总页数 3 青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全县行政执法大检查情况通报 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: 为深入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《关于对青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》的整改工作,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,按照县纪委的统一部署,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成立两个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全县28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。此次监督检查共抽查行政执法案卷121本,下达《整改通知书》21份,提出整改意见135条,有效的规范了我县的各类行政执法行为。 通过这次专项行动我们发现,我县行政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,但个别问题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,具体表现在: 一、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 一是称谓不规范,如将“法定代表人”称为“法人代表”。 二是有些行政处罚决定书只列法人名称,不列法定代表人全 年 月 日 时 分 收 到 称,法人的名称也使用简称,没有使用全称。 三是对自然人的行政处罚,所列的被处罚人信息不完整,被处罚人的身份不明。 四是部分执法案卷书写潦草,让人无法正确辨认。 五是案卷装订错误,存在订书钉订卷现象,卷内无目录、无页码。 二、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 主要表现在,部分案卷不能全面、准确的体现自由裁量权的运用 三、行政处罚程序混用 主要表现在,重大处罚以外的行政处罚均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,额外增加了程序。 四、罚没票据使用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,向当事人开具一般缴款票据,未使用罚没专用票据。  五、告知救济途径有误 主要表现在,2015年5月1日后决定书告知行政诉讼期限为三个月,实际应为六个月。 六、案件处理不够完整 主要表现在,部分案卷没有结案报告。少数限期整改类处罚案没有复查情况,存在只罚不管嫌疑。  七、适用法律错误,存在“违反罚则”现象。 主要表现在,部分案卷内违法事实与引用法条不符,处罚依据适用不正确。 八、审批意见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,审批意见不准确,不签意见,错签意见。 九、证据登记保存超期,过期返还证据。 十、行政许可案卷装订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,行政许可案卷顺序不准确,有受理在先材料在后现象。 十一、行政许可案卷提交证据资料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,行政许可提交材料不规范,部分复印件无核实意见。 十二、增加行政许可条件 主要表现在,无任何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情况下增设许可条件。 十三、行政审批程序错误 主要表现在,行政许可审批不规范,未审批先决定。 十四、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,授权委托书内没有时间、时效内容。 十五、行政许可案件办理超期 主要表现在,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超出法律规定时限要求。 2017年9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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