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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通报
  • 发布时间:2017-12-27 15:13:02 作者: 信息来源:
  • 为持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,驰而不息纠正“四风”,青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严肃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问题。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:
    金牛镇清水白村党支部书记王春杰,2013年至2014年违规列支招待费67440元,2017年5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;流河镇倪庄子村党支部书记邓品成、2013年至2014年违规列支招待费32857元,曹寺乡肖庄子村党支部书记肖家普,2013年至2014年违规列支招待费26030元,2017年5月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    国税局工作人员张琦、老干部局会计顾新会私车公养,2017年7月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
    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件,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属顶风违纪行为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,引以为戒。各级党委(党组)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担负起主体责任,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“四风”工作作为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抓手,往深里抓、向实里做,用心用力、敢抓善管,抓在关键时、管在平常处,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,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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